管理学院教学质量保证和监控体系实施方案
教学质量是高职院校生存和发展的立足之本,教学质量监控是保证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的重要手段。为了适应新时期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客观需要,努力提高我院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精神和《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教学质量监控的指导思想
坚持教学质量是学校的生命线和以学生为本的指导思想,重视教学各环节的教学质量,使教学质量监控体系设计和监控始终围绕培养高质量人才进行。
二、教学质量监控的基本原则
1、目标性原则。教学质量监控的目的是保证完成教学任务,实现教学目标。其任务就是发现偏离于计划目标的误差,并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发生的偏差,从而确保教学任务与教学目标的实现。因此,教学质量监控不是对教学人员的监控,而是对教学行为及教学管理行为的监控。
2、全员性原则。教学工作是学院的中心工作,教学质量离不开全体师生员工的共同努力,人人都是质量监控系统中的一分子,其中学生是主体,职能部门是核心,学院、教研室和教师是基础和保证。
3、系统性原则。教学质量涉及教师、学生、教学设施等条件,同时与学院办学定位、培养目标和管理等有关,是一个系统共同作用的结果。由学院、职能部门、教研室和班级等构成一个多层次、纵横交叉的网络,是一个完整的教学管理系统。
4、全程性原则。教学质量主要是在教学实施过程中形成的,质量监控系统应能对教学的全过程进行监控。做到事先监控准备过程,事中监控实施过程,事后监控整改过程。
三、教学质量监控的目标
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涉及教学决策、政策执行、质量标准、教学评估、专业评估、信息收集与反馈等。构建教学质量监控体系,重点是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易于操作的评估指标体系与相应的奖惩制度。通过教学质量的动态管理,促进学院合理、高效地利用各种资源,适应社会环境的变化,全面提升我院的教学质量。
四、教学质量监控的内容
1、人才培养目标监控。高等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是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各专业都要在这一总目标下,具体规定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且通过社会人才需求调查和毕业生追踪调查等方式,建立明确的并能适时校正和调控的人才培养目标,强化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监控。
2、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监控。各专业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是组织和实施人才培养工作的核心教学文件,也是开展教学工作和对教学工作进行监控与评估的主要依据。
3、专业设置监控。专业设置应对社会人才需求状况调查与预测,并邀请行业、企业专家加以研讨和论证。
4、教学过程监控
教学过程监控主要通过听课、教学检查、教学督导、学生评教、教师评学、考试等实现监控目的。
(1)听课评价(理论课和实践课)。听课评课主要包括各教研室听课、院领导听课、相同相近课程的教师互相听课、观摩教学(示范性)听课、对新教师会诊听课等。通过听课和评课,掌握教师教学基本状况,及时做好指导和交流,提出针对性意见和建议。
(2)理论和实践教学检查。主要检查各教研室和教师是否按照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授课计划以及实验计划、实训计划、实习计划、毕业设计计划等组织上课、备课、作业(报告)布置和批改、考试命题与阅卷、成绩分析等情况。
(3)学生评教和教师职业道德测评。每学年进行两次全院范围内的学生评教工作,同时将教师职业道德测评工作一并进行,教师评价分数纳入教师业务年度考评。
(4)教师评学。各教研室指导和组织教师通过对学生考试(考查)成绩的汇总分析和作业批改、辅导答疑等方式,及时了解、分析和总结学生学习状况,并填写《学生学习状况调查表》,各系负责任课教师调查表的收集汇总和分析,分析结果反馈到教务办和学工办。
(5)考试和考试模式改革。通过考试检验学生学习成绩和教学效果,指导教学内容与方法改革。以突出学生技能培养为出发点,改革考试模式,推行教考分离,并通过从严治考和考前对学生加强诚信教育等措施,严肃考纪,形成良好考风和学风。
5、学生信息反馈监控
(1)建立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机制。根据《武汉商贸职业学院学生信息员制度》,从不同年级、不同专业聘请学生为教学信息员,通过多种形式了解学生对教学情况的各种反映,指导和改进教学。
(2)建立追踪调查机制。通过对毕业生岗位适应情况的调查及对学院教学的反馈意见,及时改进和指导教学,以适应社会需求。
6、教材质量监控
成立教材审定机构,对各教研室所选教材的适应性、科学性、文字水平及印刷质量等进行评估认定。建立教材质量调查反馈机制,就教材内容的先进性、编排体系的合理性、教材对本院的适应性等方面征求教师、学生意见和建议,并进行整理和归纳,及时反馈到系和教研室。
五、教学质量监控的职责分工
1、学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主要负责监控专业设置计划、专业教学计划、重大教学改革方案的审定,指导教务办及各教研室抓好教学基本建设。
2、学院教学监控与评价委员会主要负责全院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正常运行,建立院、教研室两级教学督导制度,组织院、教研室和学生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委员会开展工作。
3、教务办主要负责制定各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并监控各系达到要求;协调、指导和监控各系开展日常教学工作和上级布置的专项教学工作;指导、协调和监控各系制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等基本教学文件;建立、健全各项教学工作管理规章制度,并监控各系规范执行;负责组织、指导和监控各教研室开展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工作;负责组织对各教研室教学工作评估和专业评估。
4、各教研室负责根据教学计划组织实施和监控本系日常教学工作,加强教学管理,及时解决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和监控新上专业申报、教学计划制定和修订、教学大纲的编制和审定、系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工作的实施。各教研室负责监控本系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规格、课程设置、人才培养模式及校企合作办学等;负责监控新上专业工作调研和本教研室教师的理论和实践教学分学期计划的编制和实施。
5、学生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委员会主要负责组织学生教学信息员反馈教学管理质量和教师教学质量的信息,提供改进教学管理方法的意见和建议。
6、学工办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和监控各系每学年进行新生入学教育和新生素质调研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各系通过访谈、问卷调查、个案追踪等方式,每学年调查、搜集毕业生用人单位反馈的各种信息,向教学管理部门和各系提供有关社会人才需求、培养规格、职业能力要求等信息,对毕业生质量进行监测,并提出我院教育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教学质量监控的方式
1、质量检查
建立教学质量检查制度,定期公布教学检查结果。主要采用的检查方式有:教学日常检查、定期检查、专项检查和随机抽查等。
2、教研室教学工作评估
根据《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每学年对各教研室组织一次教学工作评估。
3、专业建设评估
根据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有关加强专业建设的精神,加强院级、省级和国家级示范性专业、品牌和特色专业建设,每学年组织一次评估。
4、课程评估
根据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有关加强课程建设的精神,加强院级、省级和国家级精品课程建设,每学年对院级、省级和国家级精品课程建设情况进行一次评估。
5、管理纠偏
教务办根据教学检查、教学质量测评的结果以及反馈信息,对教研室及教师在执行学院有关教学规章制度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偏,及时通报,强化整改。
6、质量跟踪
由教务办就业干事组织各辅导员到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进行跟踪调查,根据毕业生就业及市场调查的结果,向学院领导、教学管理部门和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提供社会人才需求、培养规格、能力体系要求等教学要求信息,完善人才培养方案。
7、奖惩处理
将各教研室教学工作纳入院年度工作考核体系进行考核,对连续两年教学工作评估和专业评估名次排在最后两名的教研室进行告诫,敦促整改。学院设立教学能手奖、教学质量优秀奖和“名师奖”等奖项,将教师的教学质量与教师年度考核等次挂钩,对在教学工作中成绩突出的教师进行奖励。对各教研室教师中连续两个学期教学质量测评排在本系最后2%的教师进行告诫,并在第三个学期的教学中由各系指定专业带头人或骨干教师进行跟踪指导,教务办进行跟踪督导听课,期末测评成绩仍排在本系最后2%之内的,停止上课。对连续两个学期教师职业道德不合格的教师调离教师工作岗位。